各系、各相关部门:
现将2014—2015学年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二、申报程序和立项评审
1、课题(项目)负责人从学院科研处网页上下载《院级教科研课题申报表》。
2、
3、科研处组织召开课题立项评审会,课题(项目)负责人到场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正式确认立项课题名称并予以公示,课题(项目)正式启动。
三、课题(项目)申报的种类和范围
1、来源于企业实际,与工业生产技术和产品有关的科技开发项目;
2、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与节能、环保、资源回收、新能源开发等有关的科研开发项目;
3、具有实用价值的新产品开发项目;
4、具有实用价值的教学仪器设备创新或改造项目;
5、结合学院实际,有关高职教育、民办教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师资队伍等方面的研究。
6、凡己在院级(及以上)立项的科研课题、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创新项目等不能重复立项。
四、科研经费及使用原则:
凡经学院评审通过,正式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从学院科研专项经费中提供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课题(项目)组应根据《建东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科研经费。
五、课题(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1、课题(项目)组人员可在本院范围内自由组合,人员数量和分工由课题组负责人确定。特殊情况下,也可邀请校外人员参与课题研究工作;
2、课题(项目)主持人必须为本校教师或行政人员,并具备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3、一人只能主持一项院级课题,一人最多只能参与二项课题。
六、项目结题及评奖:
本年度科研项目的完成时间为8个月。最终结题时间不得超过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