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人【2016】9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我院将按照文件要求选拔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上报教育厅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党总支推荐1-2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要求是正式党员,来校工作3年以上。要向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岗位倾斜,退休返聘人员及副校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列入推荐。
2、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基本知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3、业务能力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积极主动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思想解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实绩突出。
4、工作成绩突出。党性强,作风正,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规定要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三、推荐办法:
1、各党总支请在
登记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所有申报者均需附2000字左右实事求是、生动具体的事迹材料。
2、各党总支推荐的候选人将通过学院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后,决定上报省教育厅人员。
附件:《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人选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