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教育事业。
2、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二、评选的原则、办法及名额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将推荐名单于
2、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机关支部1名、学工、教务基础部支部2名、电子系支部1名、经管系支部2名、机械系支部、建筑系支部、艺术系支部2名。
三、表彰奖励
1、学院党委在各支部推选的基础上研究决定本年度学院优秀党员,并上网公示。
2、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