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6]16号)。请2014年立项的省高校哲学社会课题的主持人在11月15号之前将各项目结项材料(包括《项目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申请表》和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按序A4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及《项目结项报告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
请2015年立项的省高校哲学社会课题的主持人在11月15号之前将各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
具体内容和附件请在科研处网站上查阅和下载。
科研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