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门:
为了总结学年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差距,2017-2018学年部门期末总结及教职工学年考核做如下安排:
一、考核时间要求:
1、
2、各部门总结(附电子稿)要简明扼要,9日前交院长办公室。
二、考核工作安排:
1、学院以各行政部门学年考核奖建议名单为依据,讨论决定行政及工人编制人员学年考核等级(按照一等奖(20%)、二等奖(60%)、三等奖(20%)、基本奖四个等第)。
2、教务处负责核实、计算、汇总教师工作量及考核等级。
3、学工处负责考核学管部门人员及辅导员的学年工作情况,确定奖励等次。
4、学院将另定时间进行中层干部考核。
附件:《学年考核奖建议名单》附件:《学年考核奖建议名单》.doc
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