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门:
2020年9月10日是我国第三十六个教师节。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弘扬高尚师德,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争做四有好老师,围绕“立德树人奋进担当,教育脱贫托举希望”的主题,学院决定于教师节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辅导员及先进教育工作者。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无私奉献,为人师表。
2、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人格修养和学术魅力,做人人敬仰、爱戴的学习之师、品行之师。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廉洁从教,作风正派,无私奉献。
4、同志间相互尊重,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二)工作业绩:
1、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对学生既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又热情关心,耐心帮助,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能按规定圆满地完成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量。
3、对教学工作精益求精,有完备的教学计划和教案并严格执行;教学辅导认真,精心布置并批阅作业、试卷,考试从严要求;教学效果优良,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学生满意率高。
4、参评人员2019-2020学年度考核必须为优秀。
5、本次评选向基层教职工倾斜,表彰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及日常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优秀教师、辅导员及教育工作者。
(三)工作年限:
在本院工作满五年及以上。
二、名额分配:
优秀教师3名
优秀辅导员1名
先进教育工作者2名(行政及后勤1名,中层干部1名)
三、评选办法:
(一)各考核领导小组分别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名单
优秀教师由教师考核领导小组推荐;
优秀辅导员由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推荐;
先进教育工作者分别由中层干部考核及行政考核领导小组推荐。
9月4日15:30之前将推选结果报人事处进行汇总。
(二)院长办公会议审定最终优秀人员名单。
(三)公示。
四、表彰奖励:
9月10日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作为省、市级评选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候选人。
附件:考核领导小组评优推荐汇总表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