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考核工作安排,为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2020—2021学年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现将本学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公正、公开原则。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考核标准、内容、方法及结果公开。
(2)坚持以德为先原则。始终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摆在考核首位,严格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3)讲实绩、重实效。在遵守师德师风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注重工作实效与实绩。
二、考核范围及要求
(1)考核对象为学院中层干部、教师、辅导员、招生人员、行政管理及工勤人员;
(2)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年度考核者,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第。
三、考核时间
2021年6月15日至6月23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忠于职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不计较个人得失;
(2)能,指专业技术水平与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3)勤,指工作主动性、吃苦耐劳性、劳动纪律性;
(4)绩,指工作负荷、工作质量、工作效率;
(5)廉,指执行廉政规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1)学年考核工作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事处承担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下设五个考核工作组:中层干部组、行政及工勤人员组、教师组、辅导员组、招生人员组。
中层干部考核由孙利兵书记负责,党委办公室组织;
行政人员考核由韩黎副院长负责,人事处组织;
教师考核由院教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教务处组织;
辅导员考核由桑莉琳院长助理负责,学工处组织;
招生人员由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就处组织。
(2)个人述职:根据本人工作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本人在本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学年工作考核表》。工作汇报应客观、真实、简明扼要,字数在1000字左右,“工作实绩”应逐项列出,并实事求是地查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3)人事处向各考核小组出具学年考勤情况;
(4)中层干部依据《中层干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5)行政及工勤人员依据《行政及工勤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6)专职教师及实训人员依据《教师年度考核指标及实施细则》对进行考核;
(7)辅导员依据《辅导员工作考核条例》进行考核;
(8)专职招生人员依据《招生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内勤人员参照行政人员考核;
(9)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小组人员考核数据的采集、统计工作,把考核数据的统计结果、考核等第、个人年度考核表等报人事处。
(10)质量监控部根据学年日常监控情况出具学年考核修改意见;
(11)人事处汇总各考核组结果以及质量监控部考核修改意见,报送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及年终考核奖等级。
(12)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小组,并由人事处负责存档。
六、确定考核等第
年度考核等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按考核分数高低排序评定。年度考核优秀者比例一般控制在15%—20%。中层干部组优秀比例为占50%。优秀等级人选的确定要严格按标准、条件,不搞照顾,做到宁缺毋滥。
年度考核结果是聘用、解聘、晋职、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
七、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电话85137031。
人事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