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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职〔2011〕13号
关于举办2011年
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科协、文明办、团市委、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江苏精神,省教育厅、省科协、省文明办、团省委、省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决定,继续举办201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
为深入做好职业学校创新教育和创新大赛的组织工作,学校要指定专门部门及专人负责大赛的协调、组织、申报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以学校团组织为核心,把创新教育作为提升学生政治思想素质的抓手,进一步发动学生参与发明创新实践活动。现将创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服务和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教育厅、省科协、省文明办、团省委、省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共同主办;由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省教科院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研究所共同承办。大赛由组委会统筹领导,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大赛秘书处设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分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两个组别。中职组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高职组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
四、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按大类专业、形态类型分类,要求以实物、产品形式呈现。
五、大赛工作进程及评审时间安排
1.3月—9月,各地举行创新大赛,选拔送省优秀作品;
2.9月10日—15日,各大市报送学生参赛作品的资料;
3.10月上旬,公布初审结果和参加展品会作品名单;
4.11月上旬,举办创新大赛展评会并答辩;
5.11月中下旬—12月上旬,公示获奖作品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公布正式获奖名单。
六、上报材料
为规范作品申报程序,参赛作品申报时应仔细阅读申报表各个栏目,认真填写,不得随意填写或空格。申报是需提供资料:(1)学生作品申报表;(2)创新作品(项目)查新报告,查新中应包括参赛作品与已有专利或产品的不同之处介绍;(3)创新作品的文字说明,颖性介绍;(4)创新作品的完整的结构图、原理图、电子线路图等相关资料。
申报表中“资格确认”和“申报者确认事宜”为必填栏目,请认真确认并填写。
报送材料时不要增加封面(塑料封套)等,和附加学生学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合订成申报材料一份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并将上述材料发送到 jscxds@{域名已经过期} 。
上报材料如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申报,不予评审。
七、奖项设置
1. 学生奖:按中职组和高职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5%、二等奖数不超过10%、三等奖数不超过15%,优秀奖数不超过25%。
对特别优秀的发明作品可颁发特别奖。
2. 教师伯乐奖:对部分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伯乐奖。
3. 最佳组织学校奖和最佳组织单位奖:表彰依据参赛的组织规模、送审作品质量及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是否规范等情况评定。
4.最佳组织学校校长奖。
5.专利申报最佳学校奖。
获奖学生的获奖成绩计入学生在校的成绩(学分),指导老师的工作计入本人年度工作量,学校应予以奖励。
八、大赛经费及其他安排
大赛相关经费由主办单位筹集。大赛免收参赛学生报名费及评审费。入围参加答辩的选手答辩期间食宿费用原则上由学校承担。
大赛作品申报表、《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申报及评审办法》、《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学科分类及认定标准》、《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免责申明》及大赛相关信息均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网上查阅和下载,网址为:http://{域名已经过期}/、http://{域名已经过期}/ 。
职业教育创新大赛是提高全民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要组织部分,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创新型技能人才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创新大赛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大赛各项工作。各级科协组织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学校联系,加强职业学校创新教育的指导,做好大赛的具体工作。各职业学校积极营造创新教育氛围,深化课程改革,将创新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创新大赛。
附件:1.201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委会名单
2.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申报及评审办法
3.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学科分类及认定标准
4.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
5.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申报作品(项目)查新报告
6.201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各大市参赛作品名额分配表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文明办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