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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定期交流、培训、签到制度
 
发布时间:2009-08-23   点击:64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社团定期交流、培训、签到制度

1、 社团管理中心于每周在同一时间召集一次由全体社团负责人和社团管理中心干部组成的社团工作会议,社团管理中心下属各部门每周召集社团相关部门召开一次部门会议,必要时临时安排大会。例会要求各社团第一负责人必须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则必须提前向社团管理中心请假,确保任何情况下社团有主要干部出席例会。

2、 例会向社团负责人通报学校整体工作情况和社团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听取社团工作情况和意见,提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开展的要求,研究社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视情况安排先进社团介绍经验。例会上团委主管老师到会,视情况邀请学校有关领导参加。

3、 社团管理中心组织社团负责人不定期分组召开交流会,由各社团负责人汇报近期工作和活动情况,交流社团工作的经验。社团管理中心安排专人主持交流会,负责记录,整理各社团的情况,并及时通报团委。

4、 由社团管理中心组织,院、系抽出一个社团进行调查,与会人员有社团管理中心常务委员会代表和该社团全体干部及该社团会员代表,并邀请社团指导老师、团委主管老师出席。主要加强社团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增强社团发展的战斗力。

5、 社团管理中心定期组织社团干部成员进行培训,每期举办一届,由各社团选派骨干成员参加,无故不得缺席。社团负责人有义务协助社团管理中心做好培训工作,促进社团工作经验的交流和传递。

6、 每个社团设立联络员一名。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联络员,联络员须在社团中兼任副社长(副会长)或相当职务。每周各社团联络员按规定时间到社团管理中心办公室签到,汇报社团近期工作和活动情况,并交相应材料。联络员因故不能签到,则需在其它时间补签并说明原因。社团签到情况将作为社团评估的一项重要量化指标。社团管理中心安排专人主持签到,负责记录、整理各社团的签到情况,并及时将结果公开通报。

7、 对无故不参加社团大会、社团交流会、社团干部培训和联络员无故不签到的社团,社团管理中心将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严重者,停止该社团的活动资格,直至取缔该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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