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社团管理中心制度
第一条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管中心)是院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社团服务和管理机构。
第二条 社管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下设秘书处、宣传部、公关部三个职能部,各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各部门可招聘干事8-10人。
第三条 社管中心实施在院团委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社管中心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协调和领导处理社管中心各项日常工作;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开展工作,按照实际情况分管社管中心各部门和各社团工作。
第四条 社管中心秘书处主要负责各社团活动材料汇总、社团总结和计划汇总,社团与社团、社团与各学生部门之间协调,以及各项其他部门职责范围未尽事宜。
第五条 社管中心宣传部主要负责社团各项活动宣传和宣传海报设计、绘制、张贴。
第六条 社管中心公关部主要负责各社团活动申请递交、传达申请批复,社团活动所需器材的借用、归还。
第七条 社管中心主任、副主任实行竞争上岗,正常情况下每年换届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可由社管中心主任、副主任提名,报院团委审批。
第八条 本条例由院团委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