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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09-08-23   点击:149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团总支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我院基层团组织是指团总支及团支部两级组织。

第二条 各团支部受团总支的直接领导,各团总支受院团委和各系党总支双重领导。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对象是本院系团支部及团员青年或学生。

第三条 本条例由院团委制定,解释权在院团委。

(二)团总支

第四条 团总支在院团委和各系党总支、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开展本系共青团工作。

第五条 团总支一般由书记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等组成,也可按具体情况设置。成员需经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团总支书记一般由党员辅导员专职或兼职担任,人选由各系党总支推荐,征得院团委同意,党委研究批准。

第六条 团总支工作职责

1、全面领导本单位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计划地上团课,对团员进行团章及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同时协助党支部做好《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指导工作。

2、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精神,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阶段的工作计划报院团委批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团总支委员会、团支部书记会、团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布置、检查工作。

3、建立团总支各项工作制度如例会制度、汇报总结制度、奖惩制度、干部考核制度、干部培训制度等。

4、各团总支要认真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工作,指导团支部培养、选拔、配备团干部。在团员中深入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推优入党”工作、思想调研工作等。

5、加强对所辖团支部的领导,并对各支部工作有记录、有考核、有建设性意见。不定期开展各支部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了解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并向本系党总支和院团委及时汇报。

6、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科技、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技能培训等活动,指导本系学生会开展工作。

7、协助各班辅导员或班主任抓好学生品德考评及评选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的工作。

8、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对违纪团员做出团纪处分(不含开除团籍)的决定,并报院团委备案。

9、及时填报本系团总支团员统计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报团委,并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10、沟通团员青年与领导、老师之间的关系,反映他们的正当意见和要求,维护团员青年的权益。

11.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落实本系团总支每一项工作计划。

第七条 团总支各成员工作职责

1、团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在院团委和本系党总支领导下主持团总支全面工作。   

(2)围绕党团中心工作负责团总支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按时参加团委会议,主持召开团总支委员会和团总支扩大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布置工作任务,指导和 帮助各委员开展工作。   

(3)负责组织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做好“推优入党”工作,负责团总支工作计划的检查和总结,向上级党团组织及时汇报、请示工作,协助党总支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   

(4)经常深入团员青年进行调查研究,熟悉和掌握团员思想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5)抓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及实施团干部、团员考评制度。

(6)具体指导本分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7)抓好团总支、团支部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团干部、团员进行培训。

(8)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2、团总支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指导团支部建立健全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了解基层团支部工作情况,考察和考核团干部,提出团干部的改选意见,负责团员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3)认真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及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4)负责团费收缴工作,每月按时上交团费。

(5)协助团总支书记搞好一年一度的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比工作,整理和上报典型材料。

(6)组织团课学习,对团员青年进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

(7)检查团员遵守团纪情况,对违犯团纪的团员进行批评教育或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上级组织和团总支书记交给的其他工作。

3、团总支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围绕本系党总支及团总支的中心工作,做好日常宣传。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团基本知识,组织开展各种学习辅导和经验交流活动。

(3)积极了解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思想教育的意见。

(4)确定各团支部的政治学习内容,总结团总支的活动和工作情况。(5)负责本系的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建立宣传报道网络,搞好通讯报道。

(6)完成团总支书记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4、团总支文体委员工作职责

(1)围绕本系党总支及团总支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2)指导学生会文艺部、体育部工作。

(3)完成团总支书记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 团总支工作的考核和监督

根据对团总支的整体要求,院团委协同各院系党总支定期对团总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团总支每学期要定期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上报院团委和本院系党总支。

(三)团支部

第九条 团支部是最基层的团组织,在本院系团总支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条 团支部一般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组成。团支部委员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在团支部内部应将团员划分为若干个团小组,以便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 团支部工作职责

1 、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安排,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及时总结。

2 、认真抓好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并经常对团员进行 “ 做合格共青团员 ” 的教育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成立马列主义学习小组和《党章》学习小组,定期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组织的培养发展对象,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 、团支部要建立健全团内民主生活制度,每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

4 、建立本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如例会制度、团课制度、主题团日活动制度、团干部考核制度、团纪处分制度等。

5 、与班委会共创 “ 先进班集体 ” ,引导形成良好的班风、团风、学风,并协助班委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6 、密切联系支部成员,及时了解团员思想动态,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的正当要求。

7 、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把团支部建成团结、向上、充满活力的集体,争创 “ 先进团支部 ”。

8 、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 团支部委员和团小组长工作职责

1 、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 1 )根据团支部工作职责,负责支部全面工作,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团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制定并落实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 2 )了解掌握团员思想、学习、生活情况,主动帮助团员解决困难,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团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 3 )抓好马列主义学习小组、《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确定团课学习内容。

( 4 )加强团支部自身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发挥支部委员、团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支部整体素质。

( 5 )抓好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加强团结,发扬民主,关心团员青年的思想进步,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 6 )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协同上级党团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积极组织本支部的文体活动。

( 7 )组织好团支部改选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并对下届团支部提出建议。

( 8 )带领支部成员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2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 1 )负责本支部的组织建设和日常团务工作。

( 2 )培养考察入团积极分子,积极慎重发展新团员。

( 3 )负责收缴团费、团员统计。

( 4 )主持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 5 )组织团课学习,抓好团员青年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增强支部成员的团员意识。

( 6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档案,在召开支部大会的基础上,同支部委员确定推优入党对象。

( 7 )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3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 1 )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结合各学期的中心任务,配合支部书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 2 )组织团员青年上好党课、团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团日活动。

( 3 )积极利用院广播站、院报等媒介,对本支部的工作进行通讯报道,负责保管团的刊物。

( 4 )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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