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 及分值 |
指 标 内 涵 |
分值 |
评分要点 |
课 程 体 系 (10分) |
课程结构 (3分) |
1.军事理论教学; |
1 |
缺此项扣1分 |
2.军事技能训练; |
1 |
缺此项扣1分 | ||
3.选修课、讲座; |
1 |
缺此项扣1分 | ||
课程内容 (7分) |
1.军事技能训练按《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规定执行,其中“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和“轻武器射击”两项为必选; |
3 |
必选项目每缺一项扣1分; | |
2.军事理论教学按《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规定执行,教学组织形式符合《江苏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要求; |
4 |
内容不符合要求扣3分,形式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课 程 管 理 (25分) |
教学管理 (21分) |
1.军事技能训练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时间为2至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少于14个训练日,计1至2个学分; |
4 |
未作为必修课、未列入教学计划、未按标准记学分各扣1分,实际训练时间不足扣4分; |
2.军事理论教学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本科院校为32-36学时,计2个学分高职高专院校不少于24学时,计1至2个学分; |
5 |
未作为必修课、未列入教学计划、未按标准记学分各扣1分,时数不足扣5分; | ||
3.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有计划,有总结; |
2 |
计划或总结缺一项各扣1分; | ||
4.健全并落实军事技能训练教育培训、检查考核、评优评先比及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 |
3 |
无制度扣2分,不落实扣1分; 有安全责任事故扣3分; | ||
5.军事技能训练前所有学生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
3 |
施训前未体检扣3分; | ||
6.有规范的理论教学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排课、检查督导、考试组织、成绩管理等教务工作; |
2 |
无制度扣2分,不落实扣1分; | ||
7.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方面的文档资料管理规范; |
2 |
没有文档扣2分,文档不全扣1分; | ||
教材建设 (4分) |
1.必修课须使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要求的优秀教材; |
2 |
违规使用教材扣2分; | |
2.选修课应选用或自编符合要求的教材或讲义; |
2 |
无教材或讲义及违规使用教材或讲义扣2分; | ||
师资队伍 (20分) |
人员配备 (5分) |
1. 承训教官数与受训学生数之比不低于1:50; |
2 |
低于1:60扣1分,低于1:80扣1.5分;低于1:100扣2分; |
2.专职军事理论教师数与同年招收学生数之比为1:800至1000; |
3 |
低于1:1000扣1.5分,没有专职教师扣3分; | ||
素质要求 (8分) |
1.承训教官素质较高,熟悉训练方法,熟练掌握武器装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
3 |
有一项不足扣1分; | |
2.军事理论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
2 |
不符合要求扣1.5分; | ||
3.军事理论教师熟悉《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和教材,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有效组织教学; |
2 |
不熟悉教材扣1.5分,运用现代教学手段不熟练扣1分;课堂教学秩序不好扣1分; | ||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相关活动的能力; |
1 |
能力欠佳扣0.5分; | ||
队伍培训 (7分) |
1.教官在施训前接受过相关培训; |
2 |
未作培训扣2分,培训不到位扣1分; | |
2.有军事理论教师队伍培养培训计划并得到有效落实; |
2 |
无计划扣2分,不落实扣1分; | ||
3.军事理论教师每四年至少接受一次省级及以上培训; |
1 |
未达要求扣1分; | ||
4.组织教官和教师开展经常性的教研活动; |
2 |
无教研活动扣2分,教研活动不经常扣1分; | ||
条件保障 (30分) |
组织领导 (4分) |
1.有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军事课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1 |
无领导小组扣1分; |
2.军事课课程列入学校课程建设发展规划,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 |
3 |
每缺一项扣1.5分; | ||
机构设置 (6分) |
1.有独立设置的人民武装部(或与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合署),负责军事课课程建设管理;专职人民武装工作干部本科院校不少于2名,高职高专院校不少于1名; |
3 |
无机构扣2分;有机构无专职人员扣2分,专职人数不达标扣1分;机构和专职人员全无扣3分; | |
2.有军事教学与研究室及专职管理人员,具体承担军事课课程建设的相关任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
3 |
同上; | ||
经费保障 (7分) |
1. 本科院校军事技能训练经费标准生均不低于120元(“ |
3 |
每低于标准10%扣1分; | |
2.军事理论教学经费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3 |
每低于标准10%扣1分; | ||
3.参加省级及以上国防教育活动所需经费单列; |
1 |
未单列扣1分; | ||
设施建设 (13分) |
1.有满足军事技能训练必需的训练器材和训练场地,其中训练枪支数与受训学生数之比不低于1:15至20; |
3 |
无训练器材和场地扣3分;无训练枪支扣2分,数量不足扣1分; | |
2.有满足理论教学要求的多媒体教室; |
2 |
无多媒体教室扣2分,数量不足扣1分; | ||
3.拥有军事类音像图书报刊资料,本科院校不少于2000册,高职高专院校不少于1000册; |
2 |
无音像图书报刊资料扣2分,数量不足扣1分; | ||
4.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独立的办公场所; |
2 |
无独立场所扣2分,面积不足扣1分; | ||
5.有摄像机等必需的现代办公设备,计算机人均一台; |
1 |
数量不足扣1分; | ||
6.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枪械室和军事课所用物资器材储存专用库房; |
3 |
无枪械室扣3分,无专用库房扣2分,安保措施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建设成效 (15分) |
学生学习状况 (6分) |
1.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中学生参训率和到课率均不低于98%,书面考试有试卷、有成绩; |
2 |
参训率和到课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
2.掌握《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的基础知识,军事技能训练考核合格率达到99%,军事理论考核成绩呈正态分布; |
2 |
合格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未呈正态分布扣1分; | ||
3.积极参加各种国防教育活动,效果显著; |
2 |
未组织任何活动扣2分; | ||
教师教研状况 (9分) |
1.承训教官施训达到训练计划规定的时间要求,讲解准确,动作演示规范,军容风纪严整,文明施训,被学校和学生评价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教官占所有承训教官总数的85%以上; |
3 |
满意率不达标扣2分;其它酌情扣分; | |
2.理论教师教学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着制式服装上课,教学严谨,被学校、同行和学生评价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教师占所有军事理论教师总数的85%以上; |
4 |
满意率不达标扣3分;其它酌情扣分; | ||
3.积极开展技能训练和理论教学方法研究,专职军事理论教师每两年至少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
2 |
无论文发表扣2分;数量较少扣1分 | ||
附加指标 (附加分10分) |
建设特色 (10分) |
创造性地开展课程建设,积极组织课外国防教育活动,措施得力,特点鲜明,效果显著。 |
10 |
由专家现场评议后酌情加分。 |
栏目列表
《江苏省普通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评价指标(试行)》
发布时间:2009-09-17
点击:22427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