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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0-05-13   点击:5194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2000/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

    扣除标准:2000/月(200831日起调高为20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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