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学生社团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组 长:孙利兵
副组长:桑莉琳
成 员:季艳、张洁莹、蔺超洪、肖琳、连春光、窦烨
领导小组下设社团管理部,设在院团委。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 定期听取学生社团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2. 成立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及年审进行评议审核。
3. 对全校学生社团建设发展进行研究规划,制度性研究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及年审、骨干遴选及考核等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推进党的领导具体化。
4. 建立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机制,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建立指导教师库,并在教师库内选聘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价考核与激励。
5. 定期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排查工作,对于未按规定注册或政治导向错误、开展非法活动的学生社团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二)社团管理部职责
1. 加强对全院学生社团的具体指导,做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日常工作和社团建设具体事务等。
2. 负责学生社团注册登记、社团年审及社团星级评定等工作。
3. 在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通过提名推荐、公开选举、考察公示、审核批准等环节遴选产生学生社团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社团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遴选产生,由社团管理部负责备案。
4. 加强学生社团及其成员开展活动的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审核备案学生社团建立网站、新媒体平台及印发刊物等;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活动,及时制止,并视情节严重,按程序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