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学院教学院长:
乙方: 实验(训)室管理员:
丙方: 实验(训)室安全负责人:
一、二级学院院长在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二级学院院长为本单位实验(训)室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校、院有关安全管理制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验(训)室安全管理细则。
二、实验(训)室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领导实验(训)室全体员工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
2、负责实验(训)室全面工作,主持制定实验(训)室的长远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实验(训)室各项工作,并创造更好效益。
3、定期召开实验(训)室教学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并布置实验(训)室教学、科研和生产任务。
4、加强实验(训)室建设,充分发挥实验(训)室的作用,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5、积极创新,不断完善管理体制,逐步改善教学实验、实习环境,不断提出教学创新思路。
6、亲自组织并参与领导学生实验、实习的各项研究工作,促进实验、实习的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7、领导并组织实验(训)室成员完成设备的管理、保养和维护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8、领导并组织实验(训)室成员完成实验(训)室教学和科学研究各种资料、实验(训)室管理和仪器设备管理各种数据的采集、整理、保存和上报工作。
9、负责本实验(训)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10、定期检查、总结实验(训)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三、学院实验(训)室安全负责人在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实验(训)室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负责本实验(训)室的开门、关门工作,坚守工作岗位,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3、负责本实验(训)室的卫生维护、安全防范及安全检查工作。
4、负责本实验(训)室教学设备、低值器材和其他固定资产的建立设备档案、领用、归还登记等管理工作。
5、了解本实验(训)室仪器设备的基本性能,协助实验教师完成教学仪器设备的准备及维护保养工作。
6、完成实验(训)室管理员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附则
1、对未认真履行实验(训)室安全管理职责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学院有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月8日。在责任期内,若责任人变更,由继任人继续履行责任。
3、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学院实验(训)室管理员与实验(训)室安全负责人共同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学校、学院、实验(训)室各留一份。
甲方责任人:
乙方责任人:
丙方责任人:
2022年9月1 日